时间:2011-01-28|来源:规划部
2009年我司与华南农业大学合作开展珠海市**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,并于2010年12月获得市政府及市国土局审查通过。此项目是以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以及广东省和佛山市相关规定为依据完成,贯彻和落实国家、省、市下达的土地规划修编工作任务。项目的实施为日后禅城区的用地计划与审批提供法律依据。保障土地有序、科学、合理的发展,有利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,有利于加强政府对土地管理的宏观调控,强化土地利用监督引导土地高效利用,使土地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和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