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3-08-12 | 来源:咨询部
2012年,公司承担了清远市**区***镇增减挂钩项目,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试点工作,2013年12月项目成果顺利通过了专家评审以及听证工作。此项目是以国家《土地管理发》、《土地复垦条例》、《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》等法律、法规以及广东省和清远市相关规定为依据完成,贯彻落实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耕地保护、土地整理的要求。项目的实施推动了新农村建设,改善城乡二元结构,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。保障土地有序、科学、合理的发展,有利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,有利于加强政府对土地管理的宏观调控,优化城乡用地结构,统筹城乡发展,结合清城区土地用途管制分区,对挂钩项目用地进行统筹安排。